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9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海市海南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南、运煤通道西侧 | 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市海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南、运煤通道西侧,占地面积30000m2。建设乌海市海南区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净水厂处理能力为3万m3/d,主要采用超滤+纳滤处理工艺。配套管网共935m,其中进水管道470m,出水管道465m. 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1.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超滤、纳滤浓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声环境:加强运营期对泵类设备的维修保养,采取隔音降噪处理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①废膜及原料包装物: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②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办公区、原料库房、一般固废暂存区、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10-7cm/s。 |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002000008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