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0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固废渣场项目变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059755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固废渣场项目变更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长虹沟采空区的废弃矿坑;东部、南部为新骆驼山煤矿,北部为中山煤矿,西部为神华能源平沟煤矿 | 内蒙古韵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固废渣场总库容为960万m3,填埋场海拔高度1260m-1390m,填埋量为4600t/d,压实密度按1.4t/m3,固废渣场填埋总量为1344万吨,设计服务年限8年。 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1)废气 1、车辆运输扬尘 本项目废渣运输采用车辆拉运,本项目运输距离为进场至卸料区,汽车运输产生道路扬尘。 为了降低废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①废渣每日由企业自备运输车辆运送至固废渣场,运输车辆为加盖篷布车辆,避免沿途遗撒。 ②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对运输道路表面按时洒水,减少运输扬尘量。 ③管理站加强废渣运输车辆的调度,控制入场车辆行车速度在20km/h以下。 2、卸料产生扬尘 为了降低废渣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①风力较大时,卸料车周围应进行洒水,以降低起尘量。严格控制卸料高度,减少卸料扬尘量。 ②卸料后及时摊铺、碾压,并洒水抑尘。 3、固废渣场扬尘 本项目设置固废渣场地磅站,设专门固废渣场管理人员,负责固废渣场日常运行和管理,同时在固废渣场配置洒水车和辗压机械,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废渣运到固废渣场后,保证碾压废渣达到一定密度,以抵抗自然风的侵蚀。 ②固废渣场配置洒水车,定期喷洒渣面,使渣面保持一定水分,以降低大风扬尘污染大气的程度。 ③固废渣场应采用分格储存,减少作业面,对每日覆盖于表层的废渣必须采用压实,达到封场设计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 ④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施工机具完好,并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长期的联系,根据中期和近期的大风预报情况制订并调整固废渣场的运作程序。 ⑤大力推广综合利用途径,减缓贮固废渣场堆存量。 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 (3)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平均每天每人0.5kg左右,建设单位要将此部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运至储存场储存处理。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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