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2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海能源公司光伏+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一期海南区100MW光伏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排土场 | 国能(乌海海南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地位于乌海市海南区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排土场,拟利用1#、2#、4#、5#、6#、7#、8#等七座经生态修复治理后的排土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为2806.325亩,建设容量约为100MW,实际布置容量为119.75067MWp(峰值功率),共由31个光伏发电分系统组成,选用545Wp单晶硅组件,每26块组件为一个光伏组件串,逆变器为320kW组串逆变器,10~11个逆变器组成一个方阵,每个方阵采用3150kVA箱变,光伏发电单元汇集为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内。本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架空送出线路接入220kV桃园变电站。(本项目评价内容不包括升压站及输出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总投资49757.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6万元,占总投资的0.19%。 | 1.施工期物料运输设蓬布遮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多余土石方填于光伏场区及周边道路低洼处;建筑垃圾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低噪声设备,隔声屏障。 2.陆生生态:临时弃土遮盖,临时占地恢复、撒草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 3.地表水环境:升压站区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国能乌海能源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区植被绿化。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化粪池、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一般防渗,等效粘土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主变压器基础、事故油池,箱变基础、储油池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5.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种植绿化,并加强设备维护。 6.大气环境:光伏场区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升压站综合用房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7.固体废物:①废旧光伏组件、废锂离子电池等由厂家直接更换后回收,站区不暂存; ②事故状态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储油池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区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拉运至海南区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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