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11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物料堆场全封闭技改项目 | 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 | 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桐创兴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本项目占地面积68100m2,总建筑面积68100m2。建设内容为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洗煤厂的精煤物料堆场进行全封闭建设,同时建设防尘、喷淋等设施,对道路、场地进行硬化、配备供电、上下水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比100%。 | 1.施工期设置临时围挡、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等措施; 2.大气环境:设置封闭式储物料库三座、3套喷淋设施;移动式雾炮机1台,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采取场区道路硬化、保持储物料库整洁、物料封闭运输、在指定道路运输等措施。 3.声环境: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棚地面硬化处理(渗透系数应≤10-7cm/s)。 5.风险防范措施: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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